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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PHIR时高|AGV动力蓄电池
内容

产品特点

    SAPHIR时高移动式机械,包括各类移动式智能机器人和AGV车(Automated Guided Vehicles),其动力的来源是自带的电池。为保证移动式机械能够连续、稳定、安全可靠地工作,合理的配置动力电源,选择使用高效率、而又低成本的电池,显得十分重要。

应用领域

    移动式智能机器人 AGV小车 应急通信车 船舶 航空

 

SAPHIR时高|AGV动力蓄电池技术规格

 

SAPHIR|高品质.时间证

 

产品名称:铅酸电池AX系列
编  号:20263-549
型  号:20263-549
简单介绍:移动式机械,包括各类移动式智能机器人和AGV车(Automated Guided Vehicles),其动力的来源是自带的电池。为保证移动式机械能够连续、稳定、安全可靠地工作,合理的配置动力电源,选择使用高效率、而又低成本的电池,显得十分重要。

 


      SAPHIR时高能源集团(SAPHIR POWER GROUP LTD)是全球最先进的动力电源制造商。为满足新兴应用领域的要求,以其先进的制造设备和工艺,最新的专利技术和材料,制造了专用于移动机械电源的吸附式(AGM)AX系列免维护铅酸密封蓄电池。该系列电池严格遵循国际电池标准生产,不仅加强了深循环放电和快速充电的能力,而且也提高了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,对设备和环境均无腐蚀、无污染。

遵循标准

● 产品设计符合国际标准IEC 60896/21-22
● 按照1999年发布的欧洲电池商会(Eurobat)指引,本系列产品属于"长寿命"类别
● 符合Telcordia SR-4228标准
● 获得UL认证(UL标准1989)
● 根据美国《DOT 条例49》及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《包装指示806》,被批准为适于海陆空运输的非危险品
● 由获得ISO 9001:2000标准认证及ISO 14001:2004认证SAPHIR工厂生产。

应用领域 



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 



技术特点

● 本系列电池为SAPHIR时高®专利技术制造:特殊的板栅/极板合金配方,全自动化精细加工制作工艺,使电池具有卓越的充放电性能。
● 全密封结构,无需加酸加水维护。不漏酸,无酸雾排出,对设备和环境无腐蚀、无污染。
● 深循环放电性能好,深度放电循环次数为普通铅酸动力电池的3倍以上。
● 深度放电后恢复性能优越,可接受大电流(0.2C10)充电,缩短充电时间。
● 适应环境温度范围宽,可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的环境下正常使用。
● 本系列SAPHIR时高电池完全通过国际标准的严格检测,包括电检测和机械强度检测。机械强度检测符合《FordTM移动式机械振动测试标准》和《IEC61373冲击与振动测试标准》。 

《FordTM移动式机械振动测试标准》
 

 

测试方向

移动频率(Hz

加速度(g

持续时间(min

垂直(Z轴)

10-12

3

40

水平(X轴)

15-30

3

40

纵向(Y轴)

10-17

3

40

 

《IEC 61373冲击与振动测试标准》

● 功能性随机振动测试  IEC61373,第8节   10分钟三维方向振动,频率 5-150Hz,0.046-0.1g重力加速度;
● 长时间随机振动测试 IEC61373,第9节 5小时三维方向振动,频率5-150Hz,0.36-0.8g重力加速度;
● 冲击测试   IEC61373,第10节 30毫秒三维方向冲击,冲击强度 3.06-5.1g重力加速度。

动力电池使用请注意以下几点:

● 移动使用时,应于电池周围加防震垫以保护电池;
● 长期浅度放电使用时,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深度放电(0.1C10安培,放电8小时以上);
● 深度放电(60%以上)使用后,应立即充电,以避免电池电极板的硫酸盐化;
● 每次充电应充满后再使用,不可欠充;
● 请选择合适的充电机进行充电,不得过压、过流充电!
● 新、旧电池不得混合使用!
● 使用时电池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隙,予以散热!

正确充电----延长使用寿命、缩短充电时间

1. 充电方法是正确与有效使用可充电电池的关键因素。对于移动式机械充电器的正确设计和使用,直接关系到电池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。
   
   推荐使用 IUU三步充电法:即第一步恒流充电后,跟着二步不同电压的恒压充电,直至充电电流降到0.006C10(A)以下保持不变时,视为已充满电。环境温度25℃时,电流和电压的设置如下图所示:



2. 应根据环境温度的变化,对电池充电电压进行补偿调节。
    
   快速吸收充电电压温度补偿:25℃时,14.6V,电压温度补偿为-30mv/℃;
    
   浮充充电电压温度补偿: 25℃时,13.62V,电压温度补偿为-18mv/℃。

3. 电池使用后应立即对其充电。已深度放电的电池的搁置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,否则电池极板容易硫酸盐化,造成不可逆的损坏。

4. 电池静态时的容量,可根据电池开路电压来确定(见下图)



   测量开路电压时,电池应脱离充电器和负载,并且已被静置(充、放电后)6-8小时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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